登录 注册
人 性 大 讨 论
人 性 大 讨 论
晓 丹

一、我对人性的理解
人性,即人的本性,是指人天然具有,融汇在生命里的性质特征,人的本性毫无疑问是他的自利性。 每个人都最关心自己,外部环境再差也可以忍受,但自己要是丑了、残了,就跟塌了台柱子一般,很难接受。自利本性包含两个内容:享受,是肉体的本性;争强则是思想的本性、生命力的本性。所以,人会表现出既贪图享受又争强好胜的双重特征。自利的本质是让外在事物按自己的意志变化运动。每个人都有自己单独的自利,毫无共同点,自利,也就意味着排他。利己的内容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从原始人直到工业革命以前的人类,都以追求物欲满足为主,直到近现代,人类才逐渐意识到自由的价值。因为宇宙的灵魂是客观规律,而非具体的物质或能量,征服了规律才能摆脱自然的束缚。况且,物欲的满足程度取决于人对规律的认识、支配程度。占有是低级、原始的,人不能占有火星,是因为人还上不去,显然,制约占有的,是对规律的征服程度。
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自身的改造却似乎出现了问题。一是物欲无限膨胀,思想极端放纵。满足肉体需求的物欲不过是个地基性的事物,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况且肉体的实际需求有限,不需要无限追求。物欲膨胀,是人对动物本性的“继承发扬”;思想放纵,主要针对同类或其他物种,而非对规律,他们总想指挥、支配别人,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结果,搅得社会一片混乱,大家都很痛苦。在自然规律被征服前,自由是不能凌驾于秩序之上的。现代人类已经清醒地意识到,征服规律远比简单的扩张、占有更有价值。人们更关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而不是他有多少孩子、多少财富。当然,这种意识完全是理性范畴的,人的本性一直沿袭动物的本性,将占有无限扩大,并愚蠢地展开同类间的相互征服,其结果,很可能将生命全部毁灭。可见,当动物进化到智慧生命时,进化方向已发生重大转折,原始的动物本性已经落伍、过时,那种极端、短浅的自私必须让位于先进的理性式自私,本性只起个点火作用。我的观点是:人类必须以理性为本,而不能以本性为本。理性取代本性的主导地位,并不意味着取消本性,本性不应该也不可能被消灭,只是要受控于理性,服从于理性。本性是先天的,理性是后天的。先天的本性思想和后天的理性思想构成了思想的二元性,在极端自私本性的支配下,人与人之间相互争斗,相互残杀。而人与自然力量对比之悬殊决定了人在征服自然过程中必须团结合作,这是由理性思想认识到的。斗争出于本性,合作出于理性,我们的经济、科技,不靠竞争,不靠追名逐利的贪婪本性,而依靠对自然奥秘的兴趣,对自身生存质量改善的渴望这些理性思想,照样可以发展,并且发展得更快、更健康。放纵本性不叫发挥主观能动性,叫主观奴性,它将人类引入痛苦、灭亡;理性思想的发挥才叫真正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常讲“人性的光辉”,准确说,是理性的光辉,本性非常阴暗、肮脏。为什么人生下来都要接受教育,就是要通过教化,获取理性,抑制本性。所谓的民风淳朴,一定是教化出来的,天生的民风肯定是愚昧、野蛮。事实上,本性的力量相当大,绝大多数人都是本性的奴隶,不会自觉按理性行事。所以,社会还得有法律作最后屏障。追求物欲的人有两大怪事,第一件,他们认为:让别人去征服自然规律,我再征服别人,不就成了人上人吗?这其实是利用肉体的脆弱性钻了生命的空子。征服规律的人,拥有强大的自然力,你拿什么去征服人家?你手中的枪炮都是人家发明、制造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征服、自相残杀,是人类社会自身管理不到位,整合有问题造成的严重内耗,极其可悲,极其危险。有一种观点认为,是战争催生了电脑、雷达、原子弹、卫星等高科技。但他们不想想人类为此付出了多大代价,有些甚至是毁灭性的。难道不能以竞争代替斗争?二战后的科技发展已经证明了竞争的可行性。将来,再用理性代替竞争,科技照样发展,文明照样进步。贪婪本性的副作用终究大过正作用,总体上是阻碍人类前进的。第二件,跟着感觉走。感觉本是人们征服自然过程中使用的手段,是个工具。感觉依附于事理,是第二位的,事情做成了,感觉自然好。但有些人把它当作目的、目标,把主要精力都投入到制造感觉的花样上,可又常常只片面追求某些方面的感觉而忽略其他感觉,比如:吃饭只管色、香、味的感觉,却不管胃肠的感受,肝、肾、心、脑的感受。好逸恶劳、争名夺利、爱面子、图虚荣,这样舍本求末的结果是:人变得浮躁、肤浅,活得更累。别忘了,生活质量最终由事物内在的本质规律决定。二是人类社会没有进行正常的优胜劣汰。正常情况下,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所以要将那些在同自然斗争过程中毫无贡献,除了消耗资源、污染环境,就是危害社会的人淘汰出局。但现实社会是,人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他们所说的优胜劣汰指的是自相残杀过程中的弱者被淘汰,这就有问题了。那些贪官污吏,地痞无赖,甚至刑事犯,乃是人类的公敌,却被保存下来,被特赦,而真正与自然作斗争的老实巴交的劳动者被淘汰了。所以,人到底该有什么样的素质、什么样的本事,真值得反思。当然,说句公道话,不是所有暂时无所事事的人都应该被淘汰,由于人类对社会规律认识有限,对社会的管理能力有限,在社会竞争、整合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差错,造成一部分人被闲置。但一时的失败并不意味着要出局,只要你总是积极向上,努力拼搏,以改造自然的辛勤劳动换取生存空间,哪怕只是拾破烂,也值得尊敬。人,关键是不能作寄生虫、蛀虫。我们为什么要帮助老少边穷地区?是因为那里的自然环境恶劣,上天给的条件不公平,所以,人类要互帮互助,同不公平的大自然作斗争,这是人与自然斗争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帮助,主要不是提供衣食住行将他们养起来,而在于帮他们寻找克服困难的办法,教给他们各种生存技能。对于懒汉、地痞无赖,是绝不能帮的。假如把人类社会比作一列向前奔驰的列车,那么,车尾与车头起码应该保持等距离,即:最后面的人的素质也要不断提高。如果车尾总在原地不动,列车早晚要脱节儿出事。

二、人性的善恶
人性善恶问题,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这是儒家对本性的看法。也有异议,荀子就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到底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呢?性善说好象站不住脚,假如人性善的话,根本不需要那么多法律、制度,只要上学时给大家讲明道理就行了;假如性本善的话,“融四岁,能让梨”就应该是儿童的普遍行为,用不着表扬。实际上,许多儿童心理试验证明,孩子天生就知道抢糖吃。儿童表现出的所谓善良,完全是因为他们尚弱小,有求于大人。中国家庭里的“小皇帝”、“小公主”是怎么产生出来的?惯出来的,宠出来的,何为惯,何为宠?放纵本性也,由着性子也,可见,高尚的品德都是后天教化出来的,所谓“知书达理”也,决非本性使然;假如性本善的话,社会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尔虞我诈,巧取豪夺。俗语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本性是很难改变的,怎么会“苟不教,性乃迁”呢?站不住脚。北大教授宣扬自由、平等、博爱,可当毛泽东以图书管理员的身份想与他们探讨一些学术问题时,他们却对图书管理员不屑一顾,受过高等教育的大教授尚且如此,更何况一般人呼?假如性本善的话,人为什么会变恶?恶是为了利己,而利己是人的本性,这么看,本性还是恶的呀。有人举出周恩来、雷锋等典型人物来证明“性本善”,可是他忘了,像周恩来、雷锋这样的伟人,社会上有多少?他们只是个例,并不具有代表性。况且,他们的高尚品德主要是从学校,从部队经教育后培养出来的,并非与生俱来,怎么能用来证明性本善呢?你可以举出周恩来、雷锋;我还可以举出纣王、秦始皇、隋炀帝。
性恶说,初听好像有道理,但也存在漏洞。生命的本质特征就是自利,谁都需要衣、食、住、行,否则,生命本身都无法存在。所以,利己本身不能区分善恶,关键看如何利己。损人利己才是恶。再说,人的社会生存方式主要是通过利他来利己(这由社会分工的客观要求决定),利他为善,利己为恶,那么,人性到底是善是恶?
我的观点是:本性自身无所谓善恶,但本性致恶,或者说,恶皆起于私。善为思所主,恶为性所主。自利本性是恶的源动力,不加控制必然导致恶。只要考察一下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便会使坏而不从善即可知此言不谬。善则由思想决定,是后天教化出来的。人的本性很像火焰,火能够给人带来光明和温暖,一定是在它被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失去控制,大火只会烧毁一切,最终也毁掉自己。本性正是如此,只有将其引导、控制在一定的框架内,才是生命中最可宝贵的东西。所以,区分善恶的标准,不是本性本身,而是实现本性的方式。
这里, 有必要对善恶作一个更为合理的注释。历史上,人们常把善恶当作情感道德范畴里的概念,利他为善,损他为恶。这种理解显然不够科学、严谨。会造成很多混乱。比如:这个“他”是只对同类,还是包括异类?在阶级斗争、国家民族斗争中,哪方为恶,哪方为善?在争权夺利的斗争中,又如何区分善恶?……其实,善恶从本质上说,是社会经济范畴的概念,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交换关系。
在对善恶的界定上,首先要把握客观原则,绝不能从主观出发,以个人利益为核心,对自己有利就是善,对自己不利就是恶。要从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效果上来客观评价,要有利于人类整体的和谐进步,有利于人类征服自然。客观的另一层含义是要重视行为本身,不能捕风捉影,听风就是雨。一个人纵然思想肮脏,但他没有行为,没有造成客观的危害,就不能按恶行来惩处。这里有一个行为和动机的关系问题。原则上说,行为第一位,动机第二位,但不等于不看动机。生命和非生命毕竟不同。一块石头从山上滚下来砸伤了人,完全是受自然的力学规律控制,石头自身无所谓动机。但生命就不同了。有意识的生命行为基本上都有动机,不能不考虑,动机与结果的不符,会给我们的判断带来很多麻烦,比如:好心办坏事,坏心办好事。这时候,只能遵循行为第一原则,就事论事。好心办坏事,终归是坏事,所以要适当惩罚并教育他以后注意方法。坏心办好事,事本身是好的,但动机到底是什么要认真考察,对事给予表彰,对人则不能下定论。动机是主观范畴的事物,看不见,摸不着,但又不能不探究,因为人的行为都受动机支配。动机可以分别从本性或理性出发,本性的动机一般致恶,理性的动机一般致善(人发善心一定是出于理性,而非本性,本性都是排他的,这从动物即可看出来)。通常情况下,好人不会伪恶,但坏人常常伪善,用善来伪装、掩盖自己的恶。一个毒贩捐资办希望小学,他可能是为赎罪,也可能是为掩饰,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要是真的赎罪、忏悔,应该洗手不干,应该去自首,去检举揭发。恶为什么要伪装成善呢?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靠后天理性建立起来并维系的系统,善符合系统的要求,符合人类发展的方向,而恶是不被社会认可的。现实生活中,伪善的例子俯首皆是。许多商业善事、公益活动完全是炒作,目的在于沽名钓誉,获取更大利益。资本家一面靠囤积居奇、偷税漏税、压低甚至克扣工人工资致富,另一方面又大张旗鼓地做慈善,为自己涂脂抹粉,以骗取更多利益(不光是物质方面的),真是黑到家了。社会公德尚且算不上善,更何况为了赚钱的作秀呢!善是不要求回报的,至于“见其生不忍见其死”、“君子远庖厨也”,也是伪善。远庖厨,并非不吃肉;不忍见其死,并非真的同情动物,而是动物惨死的景象刺激了他的神经,让他联想到自己,心理不舒服罢了。当然,对动物的善是另一个概念,我后面还会谈及。世上很多人把文明(道德层面的)礼貌当作装饰品而不是人生的真谛。“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完全是后天教化出来的理性,先天的不忍只是联想到自己后引发的恐惧感,他们仍以本性为本,把理性当作不得已而为之的束缚,总希望有一天人类能放纵本性,为所欲为。报上不是登过,几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其中还有女性)将一名中年妇女扒光衣服,用棍棒、石头、打火机活活折磨死吗?这就是本性的放纵!很多人平时道貌岸然,温文尔雅,表现得很有涵养,可一到关键时刻(涉及到自己的实际私利时,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私利),或者规则约束不到的地方,立刻凶相毕露,露出了本性的本来面目。常说凶残者没人性,其实不准确,准确讲,凶残者有人的本性而无人的理性。人的本性,人性,即兽性。人性不但表现为极端的自私,还表现为排他,就是希望别人都活不好,都痛苦。不论和平年代还是战争时期,我们都会看到人们拿给别人制造痛苦来取乐,幸灾乐祸、冷嘲热讽。日本人大玩杀人游戏,可别人在他头上扔两颗原子弹,他就哇哇大叫,这是由感觉的不对称性造成的,如果打人者与挨打者产生同样的感受,世界上就不会再有残暴,可惜“上帝”(客观规律)没有这么规定,只好看人自己的控制力了。人都不喜欢经历痛苦,但却都喜欢欣赏别人的痛苦,为悲惨景象感动得落下鳄鱼的眼泪就是这种“欣赏”的外在表现,实则为联想到自己的恐惧感。所以,世上是坏人远远多于好人。当然,在体制健全的社会里,总是非善非恶的中性人最多,其次是坏人,好人最少。一旦失去控制(法律约束),人几乎全部从恶而不从善——本性的力量实在太大了!由于动机的难测性,我们在评判善恶时,只能就事论事,而不能凭几件事就对一个人下善恶的定论。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桑枣中学校长叶志平,因为他的高瞻远瞩,未雨绸缪,挽救了二千三百多名师生的生命,善莫大焉(其实应该叫功,保证师生安全是他职责所在,他的价值只能以他的决策复杂程度来定,不能以二千三百多名师生的性命定)。但不能以此下结论说他就是善人。他在其他方面有没有问题,例如:有没有以权谋私,有没有请客送礼,有没有公款吃喝?……即使到目前为止,他为官清廉,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堕落。一件善事,不论多么惊天动地,也只是一件善事,不应该代表一生,以偏盖全。人是会变的,好人可以堕落,坏人也可以浪子回头。在理性与本性的斗争中,一会儿理性占上风,人就行善;一会儿本性占上风,人就作恶。但是,无论如何,不能用加减法处理善恶,善恶不能对冲、相抵,因为恶不是人类需要的,没有存在的理由,也不是主观不可控。这与功过相抵不可同日而语。你不整人,不为恶,既死不了,也活不痛苦,为什么偏要整人?对恶,我们应采用一票否决制,作一次恶即出局。因为虽然善恶可互变,但也应看到本性的难移性,一个人的世界观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尤其是浪子回头的发生几率远低于好人堕落的几率,正所谓学坏容易学好难。不能控制本性的人是低素质的人,理当被社会淘汰。
其次要强调几点。社会学中的善恶划分只适用于人类内部自身的同一个系统,就是说,在同一个系统中谈善恶才有意义,系统之间无所谓善恶划分。人类对于其他生命没有善恶可言。人类就是要征服动植物,让它们为自己服务。我们吃动物、砍植物是为了自己,我们保护动植物,是出于保持生态系统平衡,维持人类可持续发展,还是为自己,一切服从、服务于人的需求,不是人对动物讲什么道义、善恶。动物保护组织的行为其实是一种伪善,他们积极保护各种野生动物,却对每天发生的那么多牛羊鸡鸭被屠宰无动于衷,甚至他们自己也吃肉。至于不能残害、虐待动物,主要是为了抑制人的凶残邪欲,改造人的兽性,以免放纵泛滥而引用到同类身上,算是一种善的情感吧。可就是这种情感,一些人也做不到。许多宠物,一旦让主人玩腻了,就被抛弃,甚至被折磨死。由此可见人的本性多么凶残,把伤害动物说成是兽性并不妥当,禽兽为填饱肚子才去捕杀猎物,捕杀时,都争取一击致命,绝不会像人那样搞出那么多酷刑去折磨自己的猎物。人的邪欲远比动物的兽性残忍得多:他们可以把狗放进微波炉、把硫酸泼到狗熊身上、把鸡的喙用烙铁削去、把野鸡身上包裹泥巴架到火上活活烤死、把猴子的天灵盖掀开吃活脑……令人发指,比禽兽邪恶多了,而每天,有多少类似的残暴在发生,天知道!任由这种邪欲蔓延,势必会扭曲人的性格、灵魂,增加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残杀,伤及人类的幸福和谐,这才是根本,情感上的不良刺激倒在其次。人,无疑是这个星球上最凶残、邪恶的物种,如果把所有生命看作一个生态系统的话。问题是,有些凶残、邪恶有没有必要,会不会产生副作用而反受其累,真值得好好反思。我们让动植物服务于人类,这没错,因为人类对异类生命不负有任何道义上的责任。但我们有必要虐待、折磨动物,拿它们的痛苦来开心取乐吗?想吃动物的肉,把它简单杀死(最好让它们安乐死,没痛苦)就行了,为什么偏偏要让它慢慢地在痛苦中死去?想用动物的皮毛?杀死后只管去取,为什么非要活剥呢?人类来到宇宙的使命是征服自然规律,而非寻求感官刺激。
同时,善恶只在同一个人类系统中才有区分的意义。人类对于自然界的斗争,无所谓谁善谁恶,因为人类是一个系统,自然界是另一个系统。整个人类本应该是一个系统,一致对外(自然)。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人类至今还分裂为一百多个国家,相互之间展开激烈的斗争,都想征服对方,统一世界。这不正常,却又是历史的现实必然,每个国家属于一个系统,系统内部要求分工合作,协调有序,当然就会分出善恶:对系统有利为善,反之为恶。合作要求善,利他即利己,善是系统内的最基本准则,因为大家要共同对外,而争斗的系统之间则无所谓善恶。大家都认为法西斯坏,难道美英滥轰滥炸德国平民、往日本扔原子弹就不凶残?争斗的双方,谈不上谁善谁恶。自相残杀,是整个人类对自己的邪恶,是愚蠢!所以,一国内部,因处于同一秩序体系, 必须分善恶;而国家之间难分善恶,因为它们之间是斗争关系,非分工合作关系。当然,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准确地说,斗争也有正义的,那些为改良不合理制度,使社会系统更加协调平稳、使人类生存更加幸福美满的斗争和战争是正义的,也可以算作善,这是历史的无奈。
还有一点,善恶与功过不同。功过是能力问题,非意志可控。而善恶只有在人主观意志力可控范围内谈论才有意义。一个人睡觉打呼噜干扰了别人休息不能叫恶;一个人晕车,上车就吐不能叫恶;一个人能力不足,工作没有做好,也不叫恶,因为这都是主观意志不可控的,但若故意通过打呼噜、咳嗽来干扰别人,或者在工作中马马虎虎、玩忽职守,就是恶了。并非所有爱滋病患者都值得同情,那些因吸毒、乱搞男女关系而染病者应该被蔑视。一个人酒后撒酒疯打坏了别人的玻璃,看似当时意识不清,但喝不喝醉完全是主观意志可控的,所以,仍属于恶。被别人威逼或欺骗而做坏事,是主观意志屈服于肉体的脆弱,或主观意识水平有限,事本身为恶,但其源头在威逼、欺骗者, 行事者吸取教训即可,不算作恶;若为利所诱而做坏事,就属于行事者恶了,因为你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会损害他人利益还要为之,主观完全可控。总之,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自由支配权,其行为是主观意志的直接结果,他才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前提讲清楚了,就可以谈谈善恶的具体界定标准。生命的本性就是利己,而人类的生存又是通过相互交换劳动成果实现的。因此,不能简单地以利己或利他区分善恶,必须从实现利己的方式入手来寻找答案。
人类社会是有方向的,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一切利益都是人类在改造、征服自然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而非自然界为人准备好一切任由人去争抢。于是,是否通过改造自然的劳动实现自利,成为区别善恶的分水岭。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劳动(包括直接、间接两种)求得生存的自利都是公平合理的自利;反之,通过掠夺同类来实现的自利都不公平合理。以公平合理的自利为分界线,掠夺同类为恶,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利他为善,这里的利益指广义的改造征服自然的利益。这是一个原则性的划分标准,具体执行时,需同时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改造自然的劳动,包括直接和间接两种,人的肉体也算作自然范畴;二是创造出有利于社会发展,符合人类进步方向的价值;三是实行等价交换。现实中,就是在国家制定的法律制度体系内追求个人的私利。当然,法律有个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这种完善的本质是越来越趋近于绝对的等价交换。
在此,想将某些特例挑出来单独说一下。一是资本家借钱给工厂赚取利息或利润。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家没有投入劳动,却获得额外报酬,属于不等价交换,须知,钱是不能生钱的。所以,资本家的行为是剥削,当然算恶;二是毒贩、黄贩、黄牛党这类,虽然劳动了,但他们的劳动或者没有创造出价值,或者创造的是妨碍社会发展的价值,即使实行等价交换,也不能算作善;三是第三产业。三产从本质上说, 是将个人生活社会化,成为一种社会性服务,它的劳动虽不直接针对自然,创造的价值不象第一、二产业那么直接,但无疑有利于社会发展,因为第三产业减轻了人的生活负担,使一、二产业的人能更加集中精力去改造自然,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当然,第三产业发展的前提是第一、二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充分提高,能够养得起那么多人。我本人不赞成第三产业过份发达。毕竟,它对人类改造自然的贡献很小,而另一方面,却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资源,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第三产业的发展只是解决大量人口(过剩人口)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从长远来说,人类的发展方向不是养更多的人,而是征服自然,人口数量保持一定规模即可。应该让更多的人投入到探索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去,而不是相互服务,更何况,有些所谓的服务实际上是剥削。以自动化机器取代第三产业无疑为大趋势。
行善做好事,暂时看是损己利他,长远看仍然利己,只不过不是受助者直接回报于你。因为你帮助了别人,等到你有困难时,其他人自然也乐意帮你,这就是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例如:你见义勇为,树了正气,压了邪气,维护了社会正义和安定,社会大环境好了,你活得也更安全、更快乐,最终仍是利己。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说的就是一种延时的等价交换,最后都要回归等价交换的平衡,拿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要扯平,而即时的等价交换则为非善非恶。善是主动的、单向的,不要求回报(主要指即时或直接的回报);恶也是主动的、单向的,但恶一定要有恶报,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方向、不断前进的系统,恶对于系统属于故障、事故,不容存在,所以,对恶不但要报,而且要加倍惩罚,直至将其消灭净,决不搞等价交换,等价赔偿,这是系统的客观要求。善恶并非一对矛盾,恶都不可逆(被抢的钱可以追回,但已受的惊吓永远无法抹去)。追回别人受损的利益要额外付出精力(调查取证、审判追讨等),怎么能简单地讲等价赔偿呢?从客观上说,善恶又具有不对等性,恶天然处于优势(整人的人不需要参加改造自然的劳动),所以,做一件善事不算善,做一件恶事即为恶。我们不是要狠批心头一个“私”,而是要狠批不正当的自私方式。
最高一级的善是舍己为人。这是人类文明精神闪烁的光芒,而不是什么傻子行动。舍己为人者把个人的价值完全融入到整个人类的价值当中,将小我变成大我。他们摆脱了肉体的束缚,思想得到升华。所以,讨论大学生张华救掏粪工是否值得是低级庸俗的,客观上,一个系统内部各个零件的功能不可能没有差异,有核心元件,也要有边缘元件;有贡献大的有贡献小的;有磨损大的,有磨损小的,必要的时候,还得有一部分人为系统的正常运转付出巨大代价。谁都不想牺牲,革命怎么能胜利?当然,和平时期,在系统运转良好的情况下,是不需要付出巨大牺牲的。对舍己救人者,我们讴歌、赞扬,只是提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代价和牺牲。
很多人借口人一生好事和坏事都干过。而想否认善恶的区分,把社会说成是一团乱麻,理不清,这不对。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不应有恶!非黑即白是对的,因为善恶是人主观意志可控的。所以,必须分清善恶,灭恶扬善,限定人们从善不从恶,这样,人类才能和谐、幸福、进步。
善恶的区分只在同一个系统中才有意义,这个前提中有一点小小的麻烦,就是系统的界定问题。一般,我们以国家作为一个系统单位。可实际上,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国家内还存在:阶级斗争、党派斗争、宗派斗争……各式各样的斗争,它们是国家机器内部整合不顺畅、不到位的产物,既在系统框架里进行,却又不讲什么规则,说到底,是个人私欲泛滥催生的怪胎。因为如果真的为了国家民族兴盛,完全可以在法律制度框内不断协商改进。客观上说,让一个系统最充分协调、高效运转的模式只有一套,不存在那么多主义,也不存在不同的国家、民族需采用不同的模式,只有一套。如果不适用,那是人的素质不到位,与模式本身无关。国家内部的各种争斗,实质上多是为争取小集团利益最大化而发生的,很难说哪方为善,哪方为恶,若从整个国家大局出发,从解决系统内部矛盾的方式来看,双方都是恶的。在文化大革命中,多数人不得不屈从于上面的政治压力而互相斗争,他们内心不愿意,但表面上总得走走形式,无疑是一种错误的牺牲品、受害者,他们因主观意愿不可控,所以,算不上是恶。但少数人利用这个机会来打击报复异己,主观上有了自主意愿,这时就要仔细分析了。如果他打击报复的确是一些贪官污吏、地痞无赖,算是善举;但若报复那些按制度办事而惹了他或妨碍了他的人,则无疑是恶举,是私报公仇。公报私仇没有错,私报公仇绝对不允许!
当然,我也不否认,由于历史原因,正义为取代邪恶而不得不进行的斗争是正当的,正义方为善。这种斗争可以理解为为促进系统协调平衡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是帮助系统排除故障。不过,常有人打着正义的幌子行争权夺利之实,这要认真分辨。
由于人一生的经历可能跨系统,这对判定其善恶提出了某种挑战,我们的原则是:就事论事,不搞善恶相抵,不讲盖棺定论。例如:抗日战争时期,许多山大王、扒火车的投入到了抗击日寇的斗争中去,成了抗日英雄,如何评判善恶?我想,先要分析他们成山大王或扒火车的原因,无非两种,一种是地痞无赖之流,好吃懒做,散漫惯了;另一种是被社会的不合理逼上梁山。前一种人抗日,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地位,他们本来就不爱被管制,更不愿被异族管制,抗日成功,他可乘机捞取政治资本,霸占胜利成果;抗战不成,也遂了他的自由心愿,还能捞个“民族英雄”的头衔,给自己脸上涂点儿脂粉。后一种人抗日,动机较复杂,他可能出于民族大义;也可能想借此摘掉自己头上的黑帽子,挤入上流正统社会;还可能想借此改造社会,铲除不合理制度……总之,他们从主观上说,是想从良的,但受社会不公正待遇,不得不扮恶,这些人即使当山大王,也应该不会危害善良的人,而只针对贪官污吏、黑心地主。前一种人完全为个人着想,抗日有功是虚的(因为系统之间的争斗无所谓善恶),对老百姓没有实际贡献,对他们不可给权,还要监督改造,看他们有没有做真正利国利民的实事,彻底洗心革面。违法的仍要追究刑事责任,一事为一事,不能对冲抵消;后一种人,对他们可以不计前嫌(也没有什么实恶),委以重用,但要教育改造。
区分善恶,最后要掌握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兼顾动机的原则,要掌握抓大宽小的原则。说句小人度君子的话,人的本性真的很灰暗,只要看不见的地方就使坏(很多公共设施被人为破坏即是例证)。为了自己,他会想尽办法,既钻了法律的空子,还要让你表扬他。这也是受科技还不发达的局限,人不能用仪器探测出别人的心理和思想动机,如果有一天,人能探测别人的心理、思想活动,善恶的区分就容易多了,也一定能看到人的本性心理有多么肮脏黑暗,而现在,恐怕连盖棺定论都做不到。
至于抓大宽小,很容易理解,就是涉及原则性问题的善恶是非必须分清,立场鲜明;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也有善恶之分,但不必过份计较。当然,很多时候往往以小见大,所以,小的恶也要纠正,不能放任自流,刘备不是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吗?什么样的“小”要关注呢?就是包含原则性的“小”要管住。例如:你不爱收实自己的房间是小,但若在班里值日打扫卫生时总开溜,这就是包含原则的“小”,这个原则就是:集体主义责任感。其实,对于人来说,小善可以不做;但小恶,不论包含不包含原则,最好都不要做,因为总是放纵了本性,总会造成社会摩擦。说到这,我想起一个电视人物,就是《亮剑》中的八路军独立团团长李云龙。他给很多观众留下了一个痞子的印象,痞子也可以当将军,成为抗日英雄。看来,人只要有本事,不需要分善恶。这是一个极为错误的认识,其一,李云龙的坏是小坏,他顶多是使点小性子,搞点儿小的恶作剧,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从不搞歪门邪道:他没有欺负过一个老百姓、没有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没有贪生怕死、没有损公肥私、没有行贿受贿……把李云龙和市井中真正的地痞无赖对照一下,就全清楚了,即便是小恶,党组织也要对他进行批评教育。至于他跟日本人、国民党军队耍阴谋诡计,那是敌对双方的斗争,谈不上善恶;其二,对于一个一盘散沙的国家而言,个人只要有才即可(但他也活不舒服),对于一个有凝聚力的系统化社会,德、才从来都不可或缺,并且,德是基础。一个将军不懂得带兵之道,整天欺压士兵或者愚弄士兵,如何打胜仗!李云龙一个人能杀那么多鬼子吗?我们的祖师爷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明白这个道理,把德放在首位,难道现代人尚不如古人乎?对于一个系统而言,每一个零件不单自己优秀,更要能够和周围零件很好地磨合,可以说,一部零件普通但磨合优秀的机器肯定强过一部零件优秀而磨合不佳的机器,这种磨合只能靠“德”,这也正是“德”的威力之所在。当代一个顺口溜编得好:德才兼备是上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希特勒那样的人才,恐怕大家都不希望多来几个。现实中的错误是,人们常把德看作可有可无的软条件,甚至是软包装,因为他们心中只有自己,根本不把社会当作一个系统。
一般说,人的世界观一旦形成(决定从善还是从恶,即选择如何实现自利),就很难再变。但由于社会体制的不健全(人为造成),常会迫使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发生改变,这又以从善变恶为多见。因为恶本来就有先天优势,投机取巧,不劳即获;而善呢,累死累活干半天,到头来还总是吃亏,谁都不傻,哪个愿意接受不等价交换?于是,善良的人也变邪恶,反而在社会上吃得开、混得好了,于是,更坚定了他从恶的信念——这是社会的邪恶。《大鸿米店》里,陶泽如扮演的小伙计,本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因家乡发大水,逃到城里讨饭吃,结果,到处受人欺,被人骗,活不下去了,只得跟着学坏,也去坑人、害人,终于有了权势地位,可活得却不见得怎么幸福。所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操控着个人的命运。社会本来是一个系统,大家团结起来与自然斗,共享劳动成果,可个人偏偏只想自己不劳而获,还要骑在同类头上作威作福,那就只有自相残杀,大家互斗好了,都拼死算完。
利己,是生命的本性,如何实现利己,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动植物利己,仅限于维持个体的生存和延续,并未意识到什么自由、征服。老虎吃羊只是想填饱肚子,并非想要支配、征服羊;原始人开始了对动物、植物的征服、支配,他们驯养、役使动物,拿动物当祭品;到了古人,则热衷于对同类的征服,这种征服一直持续至今。其间也穿插着征服自然的过程。在与自然斗争过程中(人尚未清晰意识到),人有一个可笑的看法:既然连动物我都征服了,那些死的植物、山石、溪水更不在话下。于是,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填乱排,滥捕滥杀。终于有一天,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我们才意识到,人还远不是自然的对手。自然的力量不在山石、水体这些死东西,而是在于隐藏其后的自然规律,人要挑战、征服的乃是这些规律,而要征服规律,用动物的本性和征服方式无疑已经过时,它极端自私,不考虑事物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占有一切,寸利必争。它跟着感觉走,盲目、肤浅、短视;它好吃懒做、喜新厌旧(不珍惜已经拥有的)、胜骄败馁、粉饰缺点、好了伤疤忘了痛、心理逆反、听不得批评;它欺软怕硬、幸灾乐祸,拿无辜者出气……如果完全遵循动物的本性,最后不是利己,而是毁己。
人类还有一个不成熟,就是把所有征服的成果都用于满足自己动物性的需求,而不是准备着实现生命进化中的第二次飞跃——扬弃肉体、支配规律。本性是基础,理性是根本,本性要服从、服务于理性,正如一座摩天大楼,地基要服务于上面的楼体,而不可能反过来。没有人去拼命装修地基。通俗地讲,人吃饱穿暖了,就该把精力用在如何征服自然的创造性活动中去,大多数人却把二者搞反了,他们将思想精神都用在为自己无限的私欲服务上,想占有一切,唯独不想征服规律。许多人利用肉体的脆弱,感官的局限,钻制度空子,阳奉阴违,投机取巧,坑蒙拐骗,费尽心机掠夺别人的劳动果实,好像走了捷径,其实掉进了陷阱里。大家都想不劳而获,征服对方,最后的结局是什么,相信谁心里都清楚。许多人有个老调:我没有那么高的觉悟,就是趁活着的时候充分享受生活——可您也得会享受呀。总得通过付出劳动来换取享受,尔虞我诈,自相残杀是不会让你舒舒服服地去享受的,一切利益都 是劳动创造出来的,不是争抢出来的,是劳动让猿变成了人,是劳动铸就了今天的人类文明。
私欲是把双刃剑,弄不好会抹了自己的脖子。正确的私欲应该是肉体欲望有限而征服规律的欲望无限。因为肉体的需求有限,地球上资源也有限。为了有限的需求而去无限地占有,难免引起纷争,自造痛苦、麻烦;而争来了,又要守护,又是苦恼。所以,肉体需求,满足即可,多则为苦。假如外星人入侵地球,人类肯定会团结起来共同对敌,说明个人私利要服从整体利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谁都懂;也说明,人之间的私利并非不可调和,那为什么在没有外星人入侵时,非要自相残杀呢?贱!原始的私欲就是不但希望一切都为自己占有,还希望别人都活不好,自己可以拿别人的痛苦取乐,于是,不利己也要损人。所以,本性虽无善恶,却是恶的源动力, 是人类社会内部一切痛苦的总根源。

三、如何对待善恶
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都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但二者不是同出一脉。善,非天道,而是人理,是社会系统内部协调合作的客观要求,这种客观,是存在于天道和人理相互斗争背后更深刻的客观必然性。而恶,则既非天道,亦非人理。本性致恶,是恶唯一的源泉,善则是后天思想被塑造的结果。
善恶不是一对矛盾,且具有不对称性。恶天然具有优势,因为恶必须先造成结果,善才能有根据地还击;恶无章法,善却必须讲规则;恶不必去改造自然,善却既要劳动改造自然,又要防恶;所有这一切决定了,人类要幸福、发展,原则上必须除恶扬善,而不能驱恶扬善,甚至忍恶扬善。邪恶是没有边际的,不但伤害无辜者,还会危害善,因为它常以善作伪装,让人们对善都不敢轻易相信。你对我笑,我不知真假,你啐我则肯定是真的,本性让人争斗,多数人本性占优势,且由于善恶的不对称性,人都天然习惯以人为恶,防恶不防善。当然,比邪恶更可恶的是对邪恶的宽容、忍让,甚至不允许揭露邪恶。灭恶,是因为人类真正的敌人是自然,而非同类;灭恶,是因为恶的存在对善不公平,严重打击善的积极性而危及善的现实存在;灭恶,还因为私欲完全主观可控,人不作恶,既死不了,也活不差。所以,恶人、小人没有存在的客观必然性。恶无恶报,谁还愿从善?善被恶欺,恶得不到有效扼制,谁还敢从善?难怪好人好事成了黑夜里的星星,屈指可数。正义并不弱,只是对邪恶太宽容。恶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善宠惯出来的,就像独生子女家庭中惯出来的小皇帝,小公主。对坏人的宽容就是对好人的犯罪!宽容邪恶就是纵容邪恶、绞杀文明,恶不除,善难存。消灭了恶,世界不会崩溃,只会更加美好,善绝不会因为恶的绝迹而变得枯燥乏味,因为,除去恶给人带来的痛苦,还有自然给人的痛苦,还有人征服自然所要承受的痛苦,还有各种由阴差阳错、沟通不畅造成的痛苦,这些痛苦还少吗?如果仍嫌不够丰富,还有各种竞技比赛、论坛,以及虚拟世界里的打斗游戏。这世界应该是好人难做,坏人难过。教育不但要教人从善,还要教人如何制恶,好人的首要任务不是做好事,而是消灭坏人。邪恶被消灭了,正义自然得到伸张。尽管恶有先天优势,但善并非没有办法处于上风,只是需要多付出一些辛劳,原则上是加强监督制约,利用恶的自私本性,以私制私,让恶互相牵制,谁也不能越雷池半步。维护正义虽然要依据法律,讲规则秩序,但在具体的过程、手段上,也可以以恶制恶,以诈制诈,而且可以主动出击,先发制恶,如:诱恶出洞,利用恶的贪婪本性钓出恶,把恶消灭在萌芽状态,消灭在它还没有造成损失之前,这是最佳效果。总之,我们只能强调结果善,不能追求过程全都善,那样,一定会让坏人钻空子。别忘了,善恶为斗争关系,斗争的双方绝无规则、信誉可讲,只有你死我活的自由较量。对恶,没有仁慈可讲。这个世界上,只有好人与好人在一起才能活得幸福,好人与坏人、或者坏人与坏人在一起,都活不幸福。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来看,要求全体地球人一律从善的左倾思想没有错。允许恶存在,对善不公平!
人类社会犹如一部上山的车,劳动人民是拉车者,管理者是指引方向、协调拉车者的人,军队是保护车的人。除此之外,车上还坐着一些人,他们或是自己不努力,或是由于社会系统管理水平不到位造成,劳动人民出于对同类的同情而没有抛弃他们,但这些人不劳动,本性却放纵开来,他们不但侵占劳动人民的果实,还有闲功夫欺辱劳动人民。而劳动人民把精力都用在了拉车上,哪有功夫去对付这些闲人?坡上的车,把它往上拉很难,让它滑落山涧却很容易。好人行善要付出很多心血,坏人作恶却易如反掌;坏人整好人,不需要任何证据,好人抓坏人却必须有确凿证据;坏人有功夫想办法整好人,好人则得一边劳动,一边时刻提防着坏人;坏人主动,好人被动;坏人躲在暗处,好人多在明处;坏人多成团伙,好人却处在正常的生产关系中,不另外拉帮结派;坏人做坏事常有法掩盖,甚至能栽脏嫁祸,好人做好事还可能被诬陷(送还捡到的钱包,反被诬是小偷,说钱包里的钱少了一部分;帮助被车撞者去医院救治,反被诬为肇事者)……这是多么不公平!这些不公平是上天用来阻碍人类发展的,是在考验人类。无论如何艰难,车总要向峰顶前进,这决定了人类自己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办法没有别的,只能除恶扬善,对恶毫不手软。忍什么,宽容什么!能不能除净是一回事,想不想除净是另一回事。只要想,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就能向除净无限逼近。有人说,总不能不允许人犯错误吧。但人只能犯人的错误,不能犯禽兽的错误。还有人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动物哲学来为恶辩护,我前面已经说过,人类社会不再是动物世界,其进化方向已发生根本转变,征服自然成为人类的唯一使命,社会成为完成这一使命的系统工具,要讲团结合作,而非自相残杀。人类能取得今天的文明,完全是改造自然的成果,不是自相残杀的结果。
到目前为止,人类自身还没有整合起来,还在以国家为单位展开残酷的斗争,哪个国家内部团结得越好,它的内耗就越少,效率就越高,自然越强大,在较量中必然处于上风,而领导人类走向统一。所以,教人在国内向善,不是虚伪的装饰,而是实实在在国家强大、人类进步的要求。规则制度是程序,团结友爱是润滑剂,再加上高品质的零部件,国家机器必将无往不胜。
假如大家正在跑道上奋力奔跑,偏偏有人从旁边伸出一条腿来绊你;下棋时,偏偏有人马不走“日”,象不走“田”;拉车上坡的人累得半死,偏偏坐在车上的人冷嘲热讽,背后使坏……你答应吗?这些不懂游戏规则,不按秩序办事者,就是恶人,应该让其出局,否则,必然影响整机运转。东郭先生的故事大家都觉得可笑,但在现实生活中,却非要让人当东郭先生,提倡宽宏大量,说什么宰相肚里能撑船,大人不计小人过,管好自己就行,还指责冤冤相报何时了!这些一定是别有用心的恶人对好人的要求。因为,让谁容忍,肯定不可能是恶人容忍好人,看看那些恶人,别说惩罚他了,就是批评一下、揭发一下、作个证,他都要让你家破人亡。那只有好人容忍坏人啰?可是,凭什么?!既然恶从不对善讲仁慈,善为什么要对恶讲仁慈?容忍终究不好受,人活着难道是为了追求痛苦而不是幸福吗?好人辛苦劳作,累个半死,还要被恶人欺负,被恶人掠夺劳动成果,还要忍让坏人,这公平吗?我只能容忍无意识的错误和暂时的误解,容忍不了恶,邪恶都是故意的。自己管好自己,问题是,人都爱要求别人,从不反省自己,他不自觉时怎么办?冤冤相报何时了,是啊,得有个尽头,但冤有头债有主,这个尽头必须是首先无故侵害别人的那一方主动站出来道歉、和解。有人说善恶区分很幼稚,有人说人活世上别问那么多为什么,得过且过,糊涂是福,这些都是不负责任,别有用心的人说的屁话,是他们的思想懒惰。我要说,对人对事,善恶都是分得清的,劳动人民心里也都明白,眼睛雪亮。只讲适应,不讲改造,人类现在还是猴子,成不了人。我们强调以人为本、人性化,却忽略了一个根本原则:首先要区分善恶,这是个大前提,对于恶人,绝对不能讲什么人性化。以人为本,准确说,是要以好人为本。文明只能对文明人讲,文明成果只能让文明人享受,对恶人怎么能讲文明,恶人有什么资格享受文明成果?!好人发明了汽车、飞机、无线电、炸药、镇痛剂,坏人用它们来干什么?用它们来绑架、暗杀、贩毒、撞楼,把人间搞得乌烟瘴气,谁也活不好。为什么要把这些科技成果卖给坏人?好人忍受着坏人的欺辱,克服坏人的种种干扰破坏,还要发明创造出新产品,供坏人享用,还要容忍坏人用这些高科技产品继续来整他们,这公平吗?坏人生了病,好人要给他们治好疾病(医德中竟要求医生不分善恶,荒唐透顶!),让他们继续为恶,这公平吗?救善不救恶,坏人遇难,理当拍手称快!我作人的观点向来是:对待君子,我比君子还君子;对待小人,我比小人还小人。对那些有意作恶的小人,平时和他们不来往,不交流,不帮忙(三不政策),他们一旦犯事儿,即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再给机会,因为作不作恶完全主观可控,人不为恶死不了,也活不痛苦,却偏要从恶,对不起,只好从社会中清除出去,社会体系不能容忍破坏因子存在。新加坡用鞭笞和劳役惩罚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者,没有人说它不文明,我们却不分善恶地一概人性化,对那些十恶不赦者,又是戴面罩,又是作马赛克处理,还用安乐死行刑,甚至还讨论废除死刑!可他们勒死、烧死、肢解受害者时,有没有想过要人性化?人性化的结果,不但没有降低犯罪率,反而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其实,就像好人不会因为受表扬而去做坏事一样,坏人也不会因为你的宽容而改邪归正,宽容是鼓励的代名词。那么多人都能遵纪守法,洁身自好,犯罪的终归是少数。多数人能做到的,少数人却做不到,为什么不让他们出局,这对守法者公平吗?国家花那么多精力去改造这些禽兽,有必要吗?值得吗?人类是有使命、有方向的,没功夫陪邪恶玩游戏,搞平衡。不分黑白善恶的人性泛化,只能让坏人活得舒服,好人活得累——这个世界就有问题了。善恶的不对等性决定了法律的天平要向好人一边倾斜。法律的宗旨是消灭邪恶,而不是跟邪恶讲什么公平合理,如果好人、坏人各打五十大板,那是绝对平衡不了的。别忘了,好人还拉着上坡的车呢!好人因不知坏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出现,而需经常保持警惕(以一万应对万一);好人要分出一部分精力(警力)去搜集犯罪证据,抓捕坏人,这需要付出许多汗水,血水甚至生命的代价;改造犯人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好人遇害后,心理创伤将伴他一生……所有这些损失和代价都要算到坏人头上(而不只是他造成的直接损失),一起定罪,这才公平,坏人怎样杀死好人,就怎样处死他,而且由受害者家属来行刑,这才公平。对坏人讲仁慈、讲人性,就是对好人犯罪,是文明的倒退而不是进步!我就不明白,天底下为什么没有好人对坏人施暴的理?(好人回击坏人,还要注意别防卫过当!)历史上,只对持不同政见者实施白色恐怖,却从未对人类的公敌,犯罪分子(刑事犯)、地痞无赖实施过白色恐怖。每当新政当权后,总对刑事犯实行特赦,让他们重新危害社会,究不知是何用意?现代社会,一方面是不分善恶地人性泛化,另一方面却提倡见义勇为,可又不帮见义勇为者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让人家如何放开手脚去见义勇为嘛。见义勇为者相对于犯罪分子,可以说是业余选手对专业选手,以被动对主动,以无防备对有防备,以少对多,还要考虑防范见义勇为后遭打击报复,代价很大。一旦他有三长两短,他的家人咋办?所以,在不让坏人钻空子的前提下,我们能否对正当防卫放宽一点儿限制,只要见义勇为者有充分证据证明他惩罚的是罪犯就行了(当然,尽量留活口儿,也不宜事后报复。并且,一定要向司法机关通报,由法律作最后处理)。任何正义的行为,都不该受到任何处罚。我建议,派更多的便衣警察上街巡逻,以便更有效打击犯罪。这种方式不用担心被坏人钻了空子,因为便衣警察抓住坏人一定会扭送到公安局,恶人装成便衣警察干坏事,绝不会回警局交差。
人性致恶,只有经过后天教化,法律约束,人们才会做善事。用法律限制本性是很现实的做法,在这方面,我非常赞同法家代表韩非子的观点:以法治国(今天的具体含义和内容当然与他那时代的不同!)。有人一提到韩非子,就把他与酷刑、暴虐联系起来,实在是天大的冤枉,韩老先生只强调重罚,并没有说要用酷刑。韩非子说,人不易被火灼伤,却易被水淹死。因为人知道火很残酷,故多有闪避,而水则柔顺,让人麻痹,结果淹死。重罚只是针对做坏事的人,你不做坏事,它与你有何相干?坏人做坏事了,理当重罚,把坏人都消灭干净了,好人才能活得好,这有什么不好!人们常讲因果报应,却往往寄托于上天来报。人能报的,为什么要等天来报;天若不报,又该如何(其实,上天基本不会报复坏人)?非典时期,疫情那么严重,仍有人随地吐痰,我们不是予以重罚,而是组织些人帮他们擦去吐在地上的痰渍,以期感化他们,结果呢,照吐不误!孔夫子只说过“以直(正义的惩罚)报怨,以德报德”,从没说过“以德报怨”!忍让的结果,是好人越活越忍气吞声,坏人越活越飞扬跋扈,这样的世界你想要吗?东郭先生做不得啊。孔子以德来约束人的本性,未免有点儿理想化、幼稚。治理社会,必须以法为本,以教为辅。因为本性的力量实在太大。少林寺没有因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理念闻名于世,却因其武术名扬天下,美国自称是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可当卡特琳纳飓风袭来时,打砸抢烧立刻席卷新奥尔良。看来,法律稍一懈怠,本性就会像洪水猛兽一般倾泻而出。所以,用残酷无情的法律来控制本性,以实现人类美好的幸福,这就是辩证法。老虎关进笼子才不会伤人,人被严明的法纪约束,才不敢胡作非为。

  • 浏览:1158 评论:0 人